
一、客户准入条件
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(批发类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.5亿元)的企业法人客户,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。《国家产业结构结构调整目录》中明确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及产能过剩行业除外。
二、业务流程

1、传统融资产品:中小企业综合授信额度、流动资金贷款、银行承兑汇票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、法人账户透支等。
2、贸易融资产品: 进出口贸易融资、融信达、融易达、福费廷,汇利达等。
3、专属系列产品:保贷通达、联保通达、存货通达、银商通达等。
四、业务办理机构
哈尔滨地区(包括阿城、呼兰、双城、五常、肇东等县市)10家直管支行、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大庆等13家地市二级分行均设有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。
联系人:
赵宏福 13804588437 83330230